【離奇設計】
珏堡今年入伙時,被揭發其八個連天台售出的頂層複式單位,天台沒有圍欄,只能曬太陽及作維修之用,還有半截門、隱藏梯、廚房窗對公家走廊四項奇觀。究其原由,皆因發展商長實(001)興建時用盡地契的高限,未能在天台安裝合法例的欄杆,導致天台既不能使用,但單位業主將來卻又要承擔其維修的責任。有業主向長實追究時,竟獲回覆天台是沒有計算價值出售。
用盡高限 禁加裝欄柵
建築測量師陳旭明表示,大廈物業都會受大廈公契約束及地契的規範,任何結構的改動或加裝等,如有違公契,及或地契的條款,便屬違例。因此,就珏堡個案而言,由於地契上已有物業高度的限制,若加裝固定欄柵,超出地契所限,便是違反地契條款;就算加裝的活動欄柵,只要拉起使用,即超限制,亦是違例。另外,如為固定欄柵而影響大廈結構,亦受公契所管。所以,簡單而言,「冇得搞」。
產業測量師陳超國表示,除單位實用面積外,一般計算其附屬的各種地方如花園、天台及平台等,都會以實用面積呎價估值的某個百分比來作估算,而該比例會受到物業的類別如大型單位或中小型單位、物業的檔次及地點環境、和附屬地方的大小等而有調整,如深水埗一個低層平台單位,可能會常受其他住客擲物影響,其估值可能只及實用面積呎價的十二分之一甚至更小,但如山頂一個豪宅物業的平台,或可達二分之一,甚至更大。因此,實難有一個恒常估值標準。
過往長實收樓問題屢次發生,馬鞍山天宇海五樓變地下,更成為經典例子。有業主花近700萬元購入位於「平台層」一個連花園單位。惟收樓時,平台層竟是與馬路平排的地面單位,樓上一層已「跳層」至五樓,業主質疑長實誤導。該名業主購入的平台層「海畔花園大宅」,咫尺之隔的只是馬路,海景完全被擋之餘,窗戶隨時被路人隔住玻璃拍打,全無私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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