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開大學學生會現屆外務副主席,透過手機交友平台結識未成年少女。起初二人以禮相待,惟聊天內容越來越露骨,男生甚至邀請少女服用催情水,又帶她到梯間非禮,繼而開房企圖性交,惟男生最終手淫了事。事隔數天,少女悶悶不樂,母親見狀查問揭發案件。男生昨天被裁定罪成,還柙候判。
記者:楊家樂
現年20歲的被告劉家馳,正在公開大學修讀文憑課程,現為學生會外務副主席,另任職地產經紀。至於案中女事主現年15歲,據知是一名乖乖女。
被告否認非禮及企圖非法性交兩罪受審。據控方指,被告去年中透過手機交友平台結識女事主,二人頻密聊天,被告亦曾陪她配隱形眼鏡。不過,二人對話漸見露骨,例如被告會問她是否處女及曾否手淫。有次被告問少女「對性興奮嘅藥物有冇興趣」,少女回答「yes」,被告遂相約少女再見面。
叫入廁所飲後脫內褲
今年4月6日,二人在旺角港鐵站碰面,被告隨即帶少女到便利店買含酒精的飲料,連同一小瓶催情水交給她,着她自行到朗豪坊內的洗手間混和喝下,同時要脫下內褲。
少女照做,隨後與被告會合。被告帶她到附近樓宇梯間,用手撫弄她的下體。此時少女感暈眩發熱,迷糊間見被告帶她開房,被告脫去二人衣服,先後要求少女躺在床上、坐在他身上和伏在床上,其間用陽具磨擦下體。惟被告沒有與少女性交,最終手淫了事。
事後二人分別,臨行前被告將催情水交給少女保管。同月15日,少女母親見女兒悶悶不樂,查問下少女和盤托出,並展示催情水,母親大驚報警。
被告曾傳召地產公司上司出庭作供,力證案發時他正與客人睇樓,其間只曾離開十分鐘,不可能犯案。惟暫委裁判官王國豪不接納有關供詞,裁定被告罪名成立,直指罪行嚴重,雖然二人年齡差距小,但被告閱歷較深,將他還柙至本月21日,以候勞教中心等報告才判刑。
案件編號:KCCC28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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