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問條款 職員黑面

追問條款 職員黑面

【放蛇直擊】
本報記者日前喬裝李先生(化名)的親友,與他一同到EV Travels(HK)Ltd,要求職員詳細解釋合約條款後才付款,直擊職員的問題銷售手法;而合約則是由另一家公司Rosland Park Ltd發出的。
職員起初在解釋時,將不同會籍計劃互相穿插,令記者誤以為付八萬多元就能以廉價入住泰國及全球百多個國家的酒店;又指會籍可入住蘇梅島半島酒店。記者問是否屬香港半島酒店的集團,獲回覆:「係。」但事後香港半島酒店回覆本報指,該集團在蘇梅島並沒有酒店。

或已犯《商品說明條例》

記者抽絲剝繭地逐條合約條款提出疑問,職員開始「黑面」。記者提問後才意識到,除了合約總額上顯示的八萬多元外,還有很多隱藏費用,包括維修費、年費、入住多國酒店時須付的交換費,涉款每年數以千元計。
此外,合約指出,只有兩年前預訂才能保證成功訂位,與職員口頭說只需預早三個月訂房大有出入。記者問若無法訂房是否可退錢,對方黑面岔開話題,並拒絕讓李先生取走合約細看。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有關手法可能已觸犯《商品說明條例》(見表),例如口頭銷售和書面合約不一,「法律上口頭銷售亦係被規管嘅銷售手法,如果簽約後佢先話你知一啲嘢,違反誤導性遺漏機會就比較大」;若訛稱蘇梅島有香港半島集團的酒店,更「已經構成詐騙,因為根本就無呢樣嘢㗎嘛」。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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