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計劃行政費超高

就業計劃行政費超高

【本報訊】勞工處兩年前曾推出「就業導航試驗計劃」,協助失業人士就業,但成效不彰,且行政費過高。為期兩年的試驗計劃原撥款1.2億元,預留2.2萬個名額,最終只得8,166人參與,共獲發約278萬元獎金,但行政費達600多萬。
計劃前年12月推行,去年底已結束。計劃目的是向失業人士提供就業指導和現金鼓勵。成功就業者上班首天可獲500元,做滿1個月可獲1,500元,上班3個月則有3,000元,最多可合共獲得5,000元。據勞工及福利局今年2月提交立法會文件,8,166名求職人士中,5,580人覓得工作,但當中僅932人獲批獎勵金,涉款約278萬元。

被批門檻太高

不過,該計劃涉及的行政開支達600多萬,包括60萬元用作宣傳推廣、聘請非公務員合約的就業主任的薪酬開支約497萬元,以及15個時限性的公務員所涉的薪酬開支等。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認為,青少年求職未必經勞工處,質疑計劃沒與學校配合推廣;且申請者薪酬需不高於6,500元(後來調高至7,300元)才獲發獎金,門檻太高。
有線電視昨引述勞工處指,這兩年來失業人士找工作不算困難,獎金吸引力減低,故停辦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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