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粗推落地踢頭踩耳傳單男涉殺保安

爆粗推落地踢頭踩耳
傳單男涉殺保安

【本報訊】六旬保安員在商住大廈當值期間,發現有人觸動警鐘,其後看見一名派發宣傳平價煙單張的男子離開。保安員懷疑他爆竊,尾隨追截至街上,打算等候警方調查。惟該男子先向保安員講粗口,繼而將他推倒地上,踢他的頭及踩耳朵。保安員頭部重創,留醫三星期終告不治。涉案男子被控謀殺,昨天在高院受審。
記者:楊家樂

控方開案陳詞指出,案發於2009年12月9日下午,被告梁達榮(現年35歲)進入商住兩用的旺角通菜街怡寧閣,打算派發平價香煙的宣傳單張。被告沿後樓梯拾級而上,其間觸動警鐘響起,他隨即乘搭電梯折返大堂,打算離開大廈。

死者案發時在旺角怡寧閣任職保安員。 
資料圖片

死者阻被告離開

此時,在大廈任職保安員的66歲死者許皓明,看見被告影蹤,擔心被告其實是企圖爆竊,故追至大廈門口,阻擋被告離開,以便等待警員到場調查。惟被告未有理會,繼續向前行。死者窮追不捨,被告見狀先向他講粗口,並繼續向前走,但不久便折返,用雙手推死者心口,令死者倒地。有目擊證人稱,被告繼而向死者頭部及臉部連踢四至五次,又踩他的耳朵。
當日途經上址的首飾工場東主湯啟煒見狀,即喝止被告,但被告拔足逃走。湯上前追截,只成功扯下被告的背囊。護理員接報到場時,死者一度蘇醒,自稱記不起事發經過,其後被送往廣華醫院時仍清醒,但情況瞬即急轉直下,再度陷入昏迷。醫生發現他腦出血,曾替他開刀動手術,延至2010年1月4日不治。
警方於案發後六天拘捕被告,被告起初自認曾踢死者數次,但其後於錄影會面只承認踢了兩次。控方指死者頭部遭襲擊是致命原因,被告明知此舉令死者重傷,已構成謀殺。
案件編號:HCCC202/2013

足本收睇《亂噏24》x 鄭中基谷德昭;跟住有新紥師妹楊千嬅駕到!
周一至周五《亂噏24》約定你: http://bit.ly/appletalk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