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將發牌龍門一搬再搬,就連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網頁也刪改重要段落,試圖將事實「毀屍滅迹」。有港視員工發現,商經局一篇有關電視廣播的專題資料,今年3月版本仍清楚列明「政府不會就所發牌照的數目訂定上限」,惟至9月時網頁更新,刪除了有關句子。
比較今年3月及9月更新的版本,最大的分別是文章首段整段被刪去,原文有交代政府在98年進行全面的電視政策檢討,其後在00年開放電視市場;又列明「政府不會就所發牌照的數目訂定上限,但發牌與否須視乎實際情況或技術上的限制而定(There is no ceiling on the number of licenses to be granted, subject to physical or technological constraints.)」。
專題資料的中文版同樣刪去該段。另外文章又修改了無綫收費電視有限公司的名稱,以及非本地電視節目服務持牌機構由17家增至18家等資料性句子。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表示,會定期更新網頁資料,避免內容重複或提供最新數據等,又稱98年政策提出牌照的數目沒有限制,惟在該政策下,並非每宗接獲的免費電視牌照申請必須獲批。
港視主席王維基昨再在《經濟日報》專欄撰文,呼籲政府「知錯能改」,「決策者並不是神,亦會犯錯,知錯並能作迅速補救,才是令人信服之道……明知是錯誤的決定也不肯撤回,這樣又怎能有威信呢?」他強調今次非個人戰鬥,市民和港視員工亦不滿政府決定,包括從未參加過抗爭的人,「當市民一面倒地支持,你還能漠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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