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涉妨礙司法公正 口交被捕 叫女童勿頂證

保安涉妨礙司法公正 
口交被捕 叫女童勿頂證

【本報訊】15歲女童在網上認識保安員,雖認為兩人僅屬「普通朋友」,但因「嫖妓不等如兩人有情侶關係」,兩個月後為男方在公園殘疾人士廁所口交,當場被巡警揭發「斷正」,保安員被捕。保安員事後涉嫌要求女童不要頂證他,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昨不認罪受審。辯方在庭上大爆女童多次向這名普通朋友寫情信,更「獻計」自創九招掩人耳目的溝通方式,例如使用摩斯密碼、在句子中加插無關字眼。
記者:林綺琪

被告梁樹榮(戴眼鏡者)被指曾向女童送贈戒指,要求對方不要頂證他。

被告梁樹榮(26歲)被控於今年2至5月間,要求現時16歲的女童不要就公廁口交的案件,提及有關他的證供。但被告終在今年8月、案件開審當日承認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判監兩周。
女童昨供稱,與被告在去年10月於網上相識,自口交事件後,被告在該案件開審前,多番在facebook的賬戶上更新狀態,又發私人訊息給她,着她「一定要幫我」,要求「無論警察問呢單嘢定搵你錄口供,記住乜都唔好講同唔好認」。
至今年5月,被告更趁女童中學午飯時段,約她到校園附近見面。女童指當時被告再着她幫忙,說畢即取出一個戒指盒,內有一枚銀戒指,稱「件事完咗後會買隻更好嘅畀你」。惟女童供稱,由於她從未愛過被告,故當時沒興奮感覺。數天後女童父親查看她facebook時,看到被告上載的戒指相片,質問她後揭發事件。

「嫖妓唔等如有情侶關係」

女童多番強調與被告只是朋友,辯方昨盤問時質疑,為何會為「朋友」口交;詎料女童語出驚人,指「我認為去嫖妓嘅話,都唔等如兩個人有情侶關係」。
辯方又在庭上披露,女童向被告多番寫情信,信中更稱呼對方為「老公」。她為免兩人的對話被他人解讀,自創九種奇特溝通方式,如只取用句子首尾兩字、在每句之間加插三個無關中英文字、將句子倒轉寫、甚至出動摩斯密碼等。
辯方指,兩人的溝通方式如此複雜,女童解錯被告的說話意思、誤以為對方着她不要出庭頂證,亦不足為奇,但女童不同意其說法。案件11月15日續審。
案件編號:FLCC28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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