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基本法》沒規定審批手續 李柱銘籲港審視單程證

指《基本法》沒規定審批手續 
李柱銘籲港審視單程證

【本報訊】政府就人口政策諮詢四個月,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昨日重申,憲法對單程證制度有明確規定,不存在香港取回審批權的說法。
前《基本法》草委、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指出,《基本法》的相關條文只寫明內地人來港須辦理批准手續,沒「寫死」香港不能「參與」有關手續,建議容許本港審視內地的申請文件,以免有人渾水摸魚及藉此「種票」。
人口政策諮詢挑起單程證審批權的爭議,港府官員和建制派人士一再指《基本法》已有規定,不容香港取回審批權。李柱銘昨向本報指,《基本法》頒佈前,草委已提出應由香港把關,當年港澳辦副主任魯平卻以百萬人湧港、香港無力處理為由,堅持由內地「話晒事」;如今回歸十多年應可考慮改動。
他指《基本法》第22條第4項並沒寫明香港不能參與審批,只說「中國其他地區的人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須辦理批准手續」,認為可在毋須修改《基本法》或釋法的情況作出改動,建議容許港府審視單程證申請文件,以確定其所宣稱的「家人」是真確存在,並查核申請者有否在港觸犯嚴重罪行,以向內地反映或表達不同意該人士來港。

質疑有人用作種票

李更質疑,部份取得單程證來港的人士並非家庭團聚,有些根本沒有在港定居,當中可能有國安或公安人員,或用作種票的「選民」。他們獲批單程證、取得身份證後便返回內地,7年後取得永久居民身份便登記成選民。
他不滿當局揭發嚴重「種票」的問題後,僅覆檢一戶四姓或以上的選民住址單位,認為是「教人種票」,即日後只須安排同姓的「種」在一個地址,便可不被揭發,認為應全面覆核選民資料,入境處亦應查核究竟有多少持單程證到港人士是真正長期在港居留,以取得永久居民身份。
人口政策建議優化輸入外勞計劃也惹起爭議,職工盟成員昨便扮成部份行業如建築、餐飲人士遊行至政總請願,批評政府企圖藉人口政策,放寬輸入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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