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律師抗辯,未經法院判決,央視昨晨迫不及待地給陳永洲做出有罪的報道。內地刑辯律師劉曉原就質疑根據法律規定,央視記者等外界人員根本無權會見處在刑事拘留階段的嫌疑人。而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諷刺說:「繞開法院,由央視直接公開『罪證』,這是一種創新?!」
但實際上,近半年以來官媒頻頻出位,無視法律規定而強迫疑犯自認其罪。昨日鏡頭中的陳永洲不僅沒有被揭發的惶恐,反而相當鎮定,對警方相當配合。就如8月29日央視在《新聞聯播》用長達三分鐘的時間報道美籍投資人薛蠻子嫖娼一事,薛同樣是坦言自己有「特殊的慾望和性癖好」。兩個星期後更主動要求上電視表示自己的遭遇可以給其他網絡紅人敲響警鐘。
再加上網絡紅人邊民、董良傑等人的類似遭遇,足以說明這並非他們為求盡快脫罪而主動自污,而是政府控制社會輿論的慣常手法。曾挖底重慶前副市長王立軍的內地資深媒體人石扉客認為,這些例子都反映了內地畸形的警察與傳媒關係。媒體如同盟友般為警方發聲,不僅不符合無罪推定的原則,對案件雙方的信息披露也並不平衡。
內地學者傅國湧批評說:「公權力沒有約束,要讓一個記者在囚禁中自唾其面太容易了,央視不過私器,為他們所用而已。重要的不是記者是否乾淨,而是公權是否可以如此肆意!」
新浪微博/《蘋果》記者
有料放?想收料?入嚟【蘋果互動】啦!
【蘋果互動】是蘋果日報與讀者緊密互動、放料及收料的聚腳地。
http://fb.com/AppleDaily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