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廣州市政府旗下越秀企業(集團)公布,以每股35.69元,向創銀合資格股東提出要約,收購創銀最多3.2625億股股份(佔已發行股本的75%),涉資最多達116.44億元,創銀上市地位保持不變。
創銀售總行派特別息
持有創銀50.2%的大股東廖企(194),亦以市價22.3億元向創銀購入總行物業(成本價為2.64億元),創銀將因此獲利19.66億元,並以每股4.5195元現金特別股息派發予所有股東。
創銀亦與廖企簽定5年期租約,向廖企支付每月租金566萬元,租回現時創興銀行中心。一外資分析員指,由於創銀出售物業,只是將蘊藏於賬面值內的物業轉讓收益變現,獲利全數以現金派發,故相互抵銷下,創銀每股賬面值不變。
按6月底創銀每股賬面價17.12元計,是次越秀收購價相等於市賬率2.08倍,單以公佈收購價計,較創銀停牌價37.4元折讓4.57%。是次乃繼2008年中,招行(3968)以市賬率2.9倍的高價收購永隆後,再有港銀完成出售。
倘不獲批 須賠一億
創銀將於下周一復牌,完成是項交易的最大關卡,乃待金管局根據《銀行業條例》,批准越秀成為創銀大股東控權人。倘該局反對通知書,越秀將須向創銀賠償1億元作為要約未能完成的賠款。
根據守則,越秀最少須購創銀50%加1股,涉資77.63億元,倘散戶願意出售股份予越秀,令越秀持股高於75%時,越秀將向各股東按比例收購,假設所有股東全部售股,屆時廖企將繼續持有約12.55%創銀股份,中遠(香港)則仍持5%,公眾持股量由28.73%降至7.18%,部份散戶可能因此出現碎股。
公佈亦列明,買方承諾未來24個月內,創銀不會裁員(不包括美國分行職員),「在一段時間內」繼續使用「Chong Hing」及「創興」品牌名稱。
創銀由潮州商人廖寶珊於1965年創立的創興銀行(前稱廖創興銀行),是剩下的家族控股華資銀行中,規模最小的一間,創銀出售後由華資家族作為最大股東的港銀,只剩下證實放售的永亨(302)及大新銀行(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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