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如虎口,但山東一名婦人竟不顧安危,站在馬路上拍照,並由丈夫拍下撞車一幕,最後婦人傷重不治。
夫妻於7月隨旅行團到台灣墾丁遊玩,夫妻晚上在夜宿的日月光飯店前留影,62歲妻子馬德榮站在慢車道上,丈夫則為她攝影。沒想到,畫面才從腳底朝上拍,妻子竟突然從鏡頭前消逝!她被23歲男子黃振瑋駕駛的電單車撞飛,隨後被送院救治,惟7天後傷重不治。
屏東縣警局交通大隊交安組組長陳伯年表示,行人任意站立交通繁忙處,可罰鍰300元新台幣(約79港元)。電單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而肇事致人死亡,則會被吊銷駕照。
台灣《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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