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台中26歲姓陳女子,與27歲姓蔡男友交往1年,上月初女子報案,稱遭男友性侵,還說雙方僅是好友,並非情人。
男友後來指出,他因兩人性格不合提出分手,女友多次想挽回,當晚對方邀請他,到餐廳共晉燭光晚餐,再要求發生關係。女子事後要求復合,遭男友回絕,沒想到竟然會被告。
男友接受警方問話後,越想越生氣,決定加倍奉還,將與女友合拍的性感親密照傳給好友。女子得知後,加碼控告對方妨害秘密,男友偵訊時承認,不滿女子提告,才施計報復。警方調查後將案件依妨害性自主、妨害秘密罪嫌送辦。
台灣《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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