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手推車撞人 清洪徒弟罰千元

超市手推車撞人 
清洪徒弟罰千元

【本報訊】份屬資深大律師清洪徒弟的大律師,在超級市場用手推車撞傷超市經理左腳,經審訊後裁定普通襲擊罪成。辯方昨出示20多封求情信,力求輕判。裁判官認為不適合判簽保守行為,終判大律師罰款1,000元,及賠償經理500元。
辯方指被告劉世祿(57歲、圖)熱心公益,曾於1989至1992年任博愛醫院總理。被告身為大律師,留有案底已是極大懲罰,希望能獲判簽保守行為,這不僅有利被告將來或面對大律師公會的紀律聆訊,亦能警惕他,提醒他不要再犯。除資深大律師清洪外,香港大學法律專業學系系主任Malcolm Merry亦為被告撰寫求情信,盛讚他平靜有禮,熱愛和平。
被告去年12月4日在尖沙嘴K11內MARKET PLACE,用手推車撞傷該超市經理。
案件編號:KCCC127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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