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清清楚楚記得,百老匯第一齣票價突破一百美元的舞台劇,是改編狄更斯鉅著的《Nicholas Nickleby》。時維一九八一年,剛畢業的小青年在三流廣告公司打雜,月薪未扣稅一千出頭,已經叫做相當優厚,以十分一收入看一場演出,肯定被視作天打雷劈的敗家行徑,儘管它全長八個半小時,上下集分兩天上演,惑眾的妖言慫恿躊躇不前的孤寒鬼實習數學,除一除為起條數勉強算值得。之所以忽然翻舊賬,因為兩星期前在紐約,聽聞丹紐基格剝下占士邦外套粉墨登場,和老婆合演哈勞品特的《背叛》,興致勃勃想去趁熱鬧,一查票價簡直嚇壞了:頭等座位,居然賣四百二十三元!美金啊大佬,要是拿陶傑或者楊凡那樣的稿費,當然沒什麼所謂,人一世物一世,幾難得鐵金剛如小綿羊般在面前朗誦諾貝爾文學獎對白,就當白寫半篇專欄好了,可惜同遮唔同柄,我要伏案多久才能賺到這個數目,說什麼都不捨得花辛苦血汗錢一親零零七芳澤。
信不信由你,這還不是最昂貴的,那齣好評如潮的音樂劇《摩門之書》,頂級價是……四百七十七元!隔了一個禮拜造訪倫敦,它的英國版仍然演得火紅火綠,好奇心驅使下跑去西盡問問,答案是一百五十鎊,不折不扣跳樓價。所以歌舞伎還真不算離譜,幸運的話一萬八千日圓買到花道旁鐵粉位,市川海老蔵站在伸手可及的位置狂噴口水,仰起面欣然接受顏射,快活到不知今夕何夕。當然,三年前似乎只需一萬鬆啲,便可以獲得同樣享受,但追憶逝水年華是普魯斯特的專利,唯有安慰自己,日圓兌換率近日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