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正審議《2012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發現,政府提交給立法會的條例草案存在極大漏洞,買家以受託人或監護人身份為本港未成年人士購買住宅物業,可獲豁免付樓價15%買家印花稅(BSD)。按此推算,最少約20萬雙非嬰可作為逃稅的「工具」。
非港人可做受託人
涂謹申表示,非港人買家以受託人身份為未成年人士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購買物業,只要獲稅局信納,就可豁免付樓價15%買家印花稅。他擔心,非港人買家會透過此漏洞逃避印花稅,「假設有一個非洲人買咗層樓物業,原本畀15%BSD,𠵱家只需攞到未成年人士中、英文名、出世紙副本就得。」
他又稱,條例沒有寫明受託人與受益人需有任何親戚關係,「即係雙非父母可以用自己個細路買樓,又可以借畀人,香港BB又得、雙非BB又得,等於我送嘢畀人,如果層樓一億送畀個小朋友,你無權鬧我,政府又唔問得,因為涉及私隱」。運輸及房屋局承認,如委託監護人或受託人購買住宅物業,可享有豁免買家印花稅,政府留意到議員意見,會作出詳細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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