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6歲尼泊爾女子三年前因發燒、頭痛往博愛醫院求診,因服藥後未能退燒,院方為她打針,卻令她昏迷近一個月,女子醒來後雙眼視力更受損。她認為博愛在事件中失誤,日前入稟高等法院,向醫管局索償。
指院方疏忽索償
原訴人Gurung Sumitra(26歲)03年來港和家人同住,她昨表示,自事發後,雙眼不能在強光下張開,外出要戴上太陽眼鏡,原本在美容水療中心任職的她亦失去工作。Gurung現要定期到眼科醫院覆診,醫生指她雙眼永久受損,不會康復。
Gurung憶述於2010年11月,她因頭痛及發燒,到博愛醫院求醫,醫生先處方止痛退燒藥,惟休息一小時後她仍未退燒,院方遂為她打針。詎料她卻陷入昏迷,11日後她被轉送屯門醫院深切治療部,昏迷18天後才蘇醒。昏迷近一個月的她醒來後雙眼視力受損。她事後向博愛查問,院方解釋她是因藥物敏感導致。
Gurung強調,其家族過往並沒有眼疾或藥物敏感的紀錄。她認為院方有疏忽,故入稟索償。
案件編號:HCPI88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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