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視為人民幣國際化路標的離岸業務,在上海自貿區總體方案內,允許合條件中資銀行可開辦;以創新金融及深港經濟融合定位的前海開發區,亦籌劃相關安排。消息透露,財資市場公會(TMA)就前海實現離岸人幣賬戶管理,已大致完成一份建議文件,稍後將提交前海管理局。
記者:劉美儀
據悉,當中提議讓區內合資格中外註冊合資格金融機構申辦相關業務,當離岸賬戶(OBU)資金需轉入在岸賬戶(DBU)進行支付時,交叉資金總額採取額度形式管理。
金融細則或年底出台
據悉,建議亦涵蓋前海區內離岸賬戶業務如何運作,如匯率應參照市場化報價(離岸價)釐訂,並按國際法規組織相關法律文件制訂,如參照國際掉期及衍生工具協會(ISDA),進行淨額結算及抵押品管理,在岸與離岸業務之間,應有「渠道可以打通」,但在人幣未實現全面可兌換前,管道要受到約束。
滬自貿區掛牌啟動,業界指亦促使前海當局,更積極加快洽商試點金融業務操作守則,市場期望細則能於年底前出台。
身兼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諮詢委員會委員、中銀國際英國保誠資產管理董事長謝勇海,接受訪問時表示,滬自貿區准許經辦離岸業務後,他相信「前海應該會做離岸業務……(這個構思)我一年前已經提出來」,他又透露,委員會將於下月舉行會議,希望可加快落實金融創新籌劃,至於具體操作能否年底前出台,他說不清楚,要由當局決定。
對於財資市場公會,是否就前海離岸人幣業務管理,草擬建議文件提交前海管理局,該會行政總裁張泰強表示正在開會中,未有評論查詢。
離岸與在岸賬戶可打通
消息指,公會個多月前已着手研究建議文件,當時滬自貿區尚未明確正式掛牌,故並非因為上海,才草擬相關文件,但滬後發制人,確實亦加快前海籌備進度。
建議文件主要就前海如何推動及管理離岸業務,提出構思,據悉,在岸業務將受中國內地法規約束,離岸則宜遵照國際規則及法律文本,離岸與在岸兩個賬戶分立,但兩者應有渠道可打通,資金需從離岸轉移在岸時,可循額度形式管理,視乎銀行資產規模,或整體離岸業務市場分額決定。
所謂離岸在岸賬戶,銀行界指,關鍵是能「圈起」兩個賬戶業務及資金流向並作出分隔,運作就如台灣或新加坡的在岸離岸業務賬戶。個別內地銀行,根據早年頒佈的《離岸銀行業務管理辦法》,已可經營外幣離岸業務。
前海管理局副局長李強,上月初在財資市場公會𥧌會透露,截至8月底,前海累計批出的跨境人幣貸款額約7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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