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61歲男子米勒曉行會走,在法理上卻是「死人」,皆因他銷聲匿迹19年,早已被法庭裁定「法律上死亡」,加上過了三年上訴期限,令他變成「行屍」。
米勒1986年在俄亥俄州(圖)失蹤,妻子為領取死亡福利去照顧兩名孩子及清還26,000美元(20.3萬港元)欠債,在1994年入稟申請丈夫法律上死亡。豈料米勒在2005年重現人前,原來當年他因為酗酒兼失業感到前路茫茫而一走了之,在喬治亞州與佛州打了19年散工後,決定回俄亥俄重過新生。
不過法官周一拒絕推翻當年判決,指米勒雖「活生生出現法庭,但法律歸法律,你仍是死了」。
澳洲新聞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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