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做「流浪漢」盛惠$15,000

美做「流浪漢」
盛惠$15,000

想體驗無家可歸的生活,要先付2,000美元(1.5萬港元)!美國62歲前電腦程式員莫曼尼(Mike Momany)因覺得謀生越來越困難,當了兩個月流浪漢,結果讓他想出這門「體驗流浪漢」生意。
參加者要先匿名化名和裝扮自己,其後三天莫曼尼會帶參加者到露宿者常流連的地方,包括到庇護中心過夜、嘗試行乞的滋味、睡在公園長椅、到慈善機構享用免費餐和到圖書館打發時間,令參加者可體驗一下低下階層是怎樣生活,不過就不接受女性參加。
這個「體驗」惹來各方批評,指「露宿者並非展覽」,他的行為令真正的露宿者失去休息位置。莫曼尼承認希望藉此增加收入,但有意將部份收入捐出。
英國《每日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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