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來,香港政府與菲律賓就「人質事件」所作的周旋,只教遇難者家屬和港人看得一肚氣。至今,當局還欠死難者家屬一個明確的交代。今次在APEC(亞太經合組織會議)上,香港傳媒只是履行職務,訪問菲律賓總統就「人質事件」的回應,卻被印尼當地工作人員無理阻撓,還加以「威脅總統人身安全」為由,沒收港媒採訪證,兼列入監視名單,事後菲律賓總統還指摘香港媒體無禮。在一個國際𥧌會上,發生如此荒唐之事,怎不挑動香港人的情緒。
首先,請問如何構成「人身威脅」呢?記者家陣只是「扑咪」,又唔係攞支狼牙棒出嚟作勢扑佢個頭,而提問聲量稍高就能傷人,是失傳的少林絕學「獅吼功」嗎?荒謬理由猶似當日社運人士被控在中聯辦門前以香檳泡沫施襲一樣,儍的嗎?更過份的是本港記者被當地工作人員沒收採訪證之餘,而且唔畀返酒店,仲要上警局?請問記者該當何罪,竟要動用國家機器來招呼一個後生女?當日江主席縱有不快,大庭廣眾,亦不過罵了另一後生細女:「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然後由她自去。
說到底,印尼和菲律賓真是難兄難弟!一個野蠻的政府,最怕就是新聞自由和監督,據無國界記者組織2012年新聞自由指數,菲律賓在179個國家或地區中,排名140,而印尼則是146,由此可知。現有香港記者在印尼主場,對着菲律賓總統大呼小叫,這還得了?一句「out!」就喝令離開會場,足見極權國家的霸道!而我們偉大的強國外交部言明,香港人你哋自己搞掂佢,偽首心神領會,即係唔使點搞。睇咗阿爺頭,自己稍用奶力,頂多就是一句:「唔好意思」,聽落哽耳就如一個靚仔死死氣氣地講:「Sorry囉,盡晒力,你仲想點先?」
前晚做節目,大班在電台責難香港記者在同業被逐之後,表現「鵪鶉」,他們理應在事後發難,例如杯葛餘下採訪活動,以示抗議及支持被逐記者。但身處外地,記者可以依靠的除了自家政府的外交支援,還可以有誰?縱然求人不如求己。
向菲國示弱 方有辱國體
至於杯葛採訪,記者畢竟都係打工仔一名,怎不能為着那五斗米作考慮,既沒老總拍板,即使受着極大委屈,亦唔可以話唔做就唔做,這亦牽涉其專業表現。況且如果不是他們堅持採訪,我們又怎會見得到那不入流的行政長官,如何繼續在國際政治舞台丟香港的架。
採訪同提問自是記者的天職,過往在港以及內地亦發生多次採訪衝突事件,我們見到的,大多數是記者受到被訪者的襲擊,因為採訪而受傷的新聞工作者近年更有上升趨勢。財經記者擅於駁料,但政治或突發站在火線前,工作幾近駁火。所以我並不認同在印尼採訪的記者表現軟弱,有失尊嚴,反觀我們政府官員的表現,尤其是與菲政府會面時那卑躬屈膝,大失尊嚴之餘,方是有辱國體……不過我國真有這種東西嗎?
盧先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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