寸嘴講語錄:大灑金錢買來全身名牌然後被人嘲笑bad taste,叫做蠢。有智慧的女人根本不需要名牌,她們穿甚麼,那甚麼看來就像名牌。
我很怕這種女人──那些從頭到腳都是名牌,你覺得她除了拉面皮和在手指甲上雕花,她整個人生就空空如也。
可能這些女人很有錢,因為有錢人才會這麼得閒。又或她們的老公或daddy很有錢,in any case,如果我有任何稱得上「人生目標」的話,我的目標就是千萬不要成為這種女人。
拉面皮和在指甲上面雕花不是錯的,但要是整個人生除了扮靚就沒有其他,那無論這人多麼有錢,別人心裏還是瞧不起她。做人除了靠老竇或老公,還必須靠自己做點有意思的事,別人才會尊重你。而且有錢不等於有taste,別只笑大陸人娘爆兼暴發,香港也有男女喜歡把logo刻在額頭。我認識一個男人發夢都想穿LV禮服行婚禮,但又不捨得錢,於是趁旅行時在outlet搶購了一套LV禮服,儘管褲子尺碼太小,上衣尺碼太大,衰極都是LV。結果他穿成這樣去酒店接新娘,被誤以為是酒店外開車門的侍仔。
我不知有多少女士曾經因為買衫而跟男友吵架。「又買衫!你們這些港女就只懂買衫買手袋。」買衫是繼貪錢、公主病和V字手拍照後港女的另一罪名。有些男人認為買衫是膚淺、虛榮、只重外表沒有內涵。讓我先搞清楚一件事:我靚不代表我沒內涵,正如我英文好不等於我不愛國,我吃法國菜也可以喜歡茶餐廳。買衫是一種intellectual activity,是聰明女人的遊戲。培養品味的第一課就是不以牌子和價格來定下一件衣服的「價值」。大灑金錢買來全身名牌然後被人嘲笑bad taste,叫做蠢。有智慧的女人根本不需要名牌,她們穿甚麼,那甚麼看來就像名牌。
在歐洲街頭,經常會看見一些打扮有型的女孩,有些還是學生模樣的,沒太多錢買衫,於是從二手衫店、Topshop等買來平價衣服mix & match,雖沒有時裝老手的洗練,卻感受到她們渴望透過時裝來表達自己的強烈慾望。穿衣是一種表達自我的方式,是一種創作,風格就是從這裏開始建立出來的。
有些女人穿衣毫無風格可言,因為她們本身就沒有主見。最明顯的例子就是試婚紗。我有一個朋友去到婚紗店,她試穿了一件覺得不錯,但表姐說這件顯得她胖,同事說這件看來很土,三姨婆說這未免太暴露,結果她在一天內去了三間婚紗店試了六十五件婚紗,直至所有人都筋疲力盡,男朋友亦頂佢唔順。於是又再「港女!像你這些港女!」大吵一頓。結婚本來是開心事,為甚麼有人搞婚禮竟像行刑?新娘就是主角,理得人家說三道四?
穿衣也好,做人也好,要討好所有人根本是不可能的。既然如此,別人憑甚麼去左右我的生活?穿衣要有態度。穿上去首先要感覺舒服,好比跟男孩子相處,不管他條件多好,假如跟他一起令你感覺不舒服自在,He is not Mr Right。有些衣服很名貴漂亮,但穿上去我覺得不是自己。我喜歡我自己。穿衣必須穿出自己的個性。
當中國人奮不顧身地搶購LV,老外也在熱戀中國的Feiyue──是的,就是大陸的「飛躍鞋」。本來在地攤賣數十元一雙,沒想到有個法國佬遊上海發現了飛躍鞋,驚為天人,包裝一下就成為歐洲潮物,價錢當然也「飛躍」十倍。這球鞋是mix & match的好搭檔,像我這樣襯Carven裙子,配一個已用了七年的Marc Jacobs彩色布袋,還有一個幾十塊錢的白布袋,喝着咖啡享受悠閒的時光,這身充滿street chic味道的打扮讓我感覺舒服自在。有時我也會以短褲加一件blazer配襯,有型又laid-back。這款鞋還有許多好玩的crossover,有次出了一個款式叫「NSBQ」,全寫是Ning Si Bu Qu,鞋上印着「宁死不屈」。我喜歡老外對中文字一知半解卻又好奇萬分的心態。除了飛躍鞋這款老國貨,中國最早的膠底鞋品牌就是回力鞋。有次讀王朔的文章,才知八十年代在國內穿回力鞋是「型爆」的事,還曾經是小流氓搶劫的主要目標呢!(網上訂購: http://www.feiyue-shoes.com)
Profile:王迪詩
人稱「寸嘴女作家」,隱姓埋名寫作時被指由男人假扮。現真身後舉辦「王迪詩寸嘴講」,堅持「我不完美,so what?至少我沒有抑壓自己!」
( http://www.facebook.com/daisywon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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