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俊峰當小販,城管屢次留難,毆打是例湯。終於到了那一次,夏俊峰被毆打得慘了,憤而從褲袋摸出切烤腸用的小刀,捅向兩個城管。城管,是連公安也敢毆打的特種部門。香港記者採訪劉霞,經常在城管的淫威下,鏡頭被捂,記者被扣被打,已經不是新鮮事。
法院判定夏是蓄意殺人,宣判死刑。案中最關鍵的城管,有名有姓,但他們是怎樣的人呢?目擊事件經過的途人,自願做證,但法院不採納,夏是在一面倒的指控中被判死刑。而城管的家屬,不肯領取賠償金(最後有無領取,是問號)而堅決要處死夏俊峰。三個家庭,像伊能靜說的,同樣喪失至親,孩子沒有了爸。但三個家庭中,只有夏家因為兒子畫畫,常在網絡展示思念父親的畫作,觸動無數網民。口供證詞可以冤假,畫作不能。十三歲的夏健強,以畫代筆,沒有控訴執法的不公、諷刺城管愈演愈烈的惡行。他只是勾畫爸爸摟住媽媽,兩個背影,花好月圓,盼望七夕天,父母能夠團圓。這個十一國慶,他盼回來的,是赴刑前懇求拍一張照片也遭法院絕情拒絕的,爸爸的一把骨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