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警署文員跟已婚女同事發展婚外情,去年中起先後於文員住所及時鐘酒店四度偷歡。當女方打算結束關係,文員以公開偷拍的性愛片段要脅,女方終報警。裁判官昨天指若不判監作懲,不足以反映社會對文員所犯無恥罪行的厭惡,判他入獄八個月。
事主事後患抑鬱
被告鄭傳偉(54歲)早前承認刑事恐嚇等共三罪。辯方指出,女方(48歲)事後患上抑鬱,不能全怪罪被告,因是她主動報警令事件曝光。被告投身公僕逾30年,曾經獲公務員事務局嘉許其工作表現卓越,定罪將令他失去工作和長俸。被告亦愧對妻子,幸好已經獲得原諒,妻子昨天亦有到庭支持被告。
至於被告偷拍的情慾片段僅供自己收藏,從沒有向外發佈。
事主自2008年起跟被告於同一警署工作,去年農曆新年展開不倫之戀。
案件編號:KCCC189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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