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甘草演員兼書法家區樹湛,疑遭其女徒弟任職大律師的弟弟利用假遺囑承辦遺產,並提走存款。大律師否認行使假遺囑,案件昨開審,他辯稱當日見證區簽署遺囑,但事後真遺囑遭人調包,指假遺囑上區及他的簽名均遭人偽冒。
記者︰陳美珊
大律師黃桂生(51歲)被控使用假文書及副本、經宣誓後作出虛假陳述及盜竊等共9項罪名。控方在開案陳詞指出,已故電視台演員區樹湛(74歲)沒有親屬,他是一名設計師兼書法老師,自80年代起授徒,被告姊姊黃彩竹是其中一名徒弟。
申逆權管有死者單位
案件主要涉及區位於西區西源里的單位,以及他的戶口存款。區曾與被告姊姊及另一名女徒弟一同居住於該單位,但97年他以100萬元售予同在電視台工作而認識的「契仔」張偉明,但契仔仍讓區住在該處。除此之外,契仔每月會給區5,000元作生活費,存入二人在渣打銀行開立的聯名戶口。雖然契仔之後定居愛爾蘭,但繼續以自動轉賬過數給區。
至2009年7月10日,區去世。被告就在區死後一個月,向高院申請逆權管有區的住所,並向遺產承辦處提交聲稱是區於2009年6月16日訂立的遺囑,申請授予遺囑認證及進行宣誓,稱自己是遺囑執行人,其姊則是遺產受益人,遺囑上有一名姓葉的見證人及被告的簽名。一個月後,被告以該遺囑成功向警方領取區的聯名戶口存摺,並在2010年1至3月向渣打銀行提交6張聲稱是區預先簽署的轉賬單,在區的聯名戶口轉賬15,400元至自己戶口,然後提走款項。
「見證人」稱從沒簽署
警方去年9月19日到被告寓所搜查,但被告拒絕開門,警方於是破門入屋。警誡下被告聲稱訂立遺囑時,尚有一名地產公司職員華叔作見證。被告又指是區指示他,要在區死後繼續從聯名戶口以小額提款,藉以騙契仔區仍在生,讓契仔繼續存錢。
控方指化驗證實遺囑及6張銀行轉賬單上區的簽署均是偽冒,葉則稱從沒見證遺囑簽署,地產公司東主指沒職員叫「華叔」,而且遺囑簽署當日公司尚未開始經營。
案件編號:DCCC1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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