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環保獎賞 明益兩電

提供環保獎賞 明益兩電

【本報訊】港府與兩電5年前重訂利潤管制協議,表面上將回報率降至9.99%,但兩電推動再生能源和減少排污獲獎賞,回報率又回升至10%以上,港燈前高層曹志華揭穿此「假局」,指應改革協議,並取消「環保獎賞」,為市民省回千萬元計電費。

10元生意賺5元

兩電准許利潤協議訂明以固定資產值計算回報率,電力公司投資越大,利潤越多,回報率以往高達13.5%,08年檢討後降至9.99%,他說仍令兩電每做10元生意,就有4至5元利潤。
歐美已使用股東股本來計算准許回報,只計股東實際股本,不計貸款、融資等,本港若採用,他說可令兩電利潤水平下降一半,理論上可即減電費。
准許利潤協議今年中期檢討,結果年底公佈,曹志華估計現階段難要兩電放棄以固定資產計算回報,他建議港府先表明,現協議五年後屆滿會轉用股本計算,「唔使驚兩電會放棄,賺硬嘅生意,無人會唔做」。
曹志華指上次檢討兩電企硬不肯降低回報率,更以終止談判威脅港府,後來港府提出「環保獎賞」計劃,如風力發電達總發電量的1%,便獲該部份更高回報率,達11%;若超過總發電量1%,又有額外回報率0.01%。
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懸浮粒子的減排達標,又有額外回報率。「政府將回報率減至9.99%,表面削咗3.5個百分點,借環保為名,又加番畀佢哋」。

下星期,死過翻生的卓韻芝要同倪匡蔡瀾肥佬黎講人生大限?
毌需忌諱,《亂噏24》周一至周五預埋你: http://bit.ly/appletalk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