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轟動一時的「W小姐案」變性女可與男友結婚,不是跨性別人士平權運動的終結,再有跨性別人士提出法例漏洞,除了已婚變性人隨時要被迫離婚外,本身是跨性別資源中心主席、已完成男變女手術的梁詠恩自言是女同志,W案後她將無法與伴侶結婚,認為全面檢討婚姻法才是能妥善處理有關問題。
「我變咗冇辦法結婚」
梁詠恩昨晚出席國際特赦組織人權講座時再度「出櫃」,已完成變性手術的她直言愛女性, 「本身我係鍾意女性,可以同女仔結婚,但𠵱家我變咗無辦法結婚。」她認為惟有全面檢討婚姻法,才能徹底解決問題。
「國際不再恐同日」2011年活動統籌何禮傑則在同一講座上提出警權議題,當年組織在銅鑼灣行人專用區舉行集會,以舞蹈傳遞反歧視訊息,但被警方指未有申請娛樂牌照,活動被迫終止,他指當日警方一直在場觀察綵排,但直至活動開始才突然採取行動,質疑警方選擇性執法。
事發後有同志認為警方濫用《公眾娛樂場所條例》,提出司法覆核,被判敗訴後王再上訴,上訴庭上月裁定同志上訴得直兼得八成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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