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南韓已推行逾20年

台灣南韓已推行逾20年

【吸取經驗】
本港鄰近地區如台灣及南韓,早於上世紀九十年代推行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台灣在1991年開始,在所有縣市按水費收取廢物費用,各縣市按廢物管理成本計算收費水平。
台北市在2000年改為按量收費,採用的是混合式收費模式,隨垃圾袋徵收處理費用,市民需要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讓垃圾收集車收集家居廢物,廢物收集隊有權檢查及拒絕收集以非專用垃圾袋包裝的廢物。
至於多層大廈的住戶,則由清潔服務商一併收集,再放入大型專用垃圾袋轉交政府收集隊。台北市更關閉了99%的垃圾收集站,防止非法棄置問題。
南韓同樣是透過專用垃圾袋徵收費用,各地區自行訂定垃圾袋的價格,鄉郊地區市民毋須使用專用垃圾袋,由政府設置公用廢物收集箱,費用由整個社區支付,再由所有住戶共同承擔。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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