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禁毒常務委員會提倡的社區驗毒計劃,昨日起正式展開為期四個月公眾諮詢。諮詢文件建議賦權警員,在可疑人士有吸毒表徵,以及現場找到毒品的情況下,可強制將當事人帶返警署驗毒,初犯者會以轉介輔導代替檢控。委員會表明對計劃不設立場。關注禁毒團體認為方案欠獨立監察組織制衡,未能回應公眾對警權膨脹的憂慮。記者:鄭啟源
禁毒常務委員會昨公佈諮詢文件,並將驗毒計劃命名為「驗毒助康復計劃」。諮詢文件建議,警員要啟動強制驗毒須合符兩個門檻,當事人必須有吸毒表徵,如說話含糊不清、動作不協調,同時要在當事人附近發現懷疑毒品,方可要求強制驗毒。驗毒程序則參考醉酒駕駛及毒後駕駛的做法,由經訓練的警員在警署進行,同時要經督察級或指定職級人士授權,才可進行測試。
驗毒測試亦建議分兩階段,警員會先進行藥物影響觀測、口腔液測試,或單腳站立等初步測試。若當事人未能通過,才須提供尿液樣本作化驗。針對18歲以下個案,驗毒程序必須在家長、監護人或社工等第三者監察下進行。不過委員會認為,若社區驗毒計劃適用範圍訂明限於指定地點,或會令吸毒者刻意避開,認為是否設限需有更多諮詢。
建議不檢控初犯者
為達到協助戒毒目的,委員會初步建議不檢控初犯者,會先將個案轉介社工跟進,六至九個月後再驗毒,若仍然呈陽性便考慮檢控。至於實際放生次數,希望在諮詢期得到討論。
委員會主席石丹理稱,目前計劃有高啟動門檻作限制,不會導致警權膨脹。若公眾對警方欠缺信心,亦可就設立獨立覆檢委員會提供意見。保安局局長黎棟國亦為計劃護航,認為現時的高啟動門檻建議,能讓市民覺得有足夠保障。
多個關注禁毒團體對諮詢文件表示失望,社區藥物教育輔導會主管黃寶文指,文件未能回應公眾對警權擴大,以及人權被侵犯的關注,驗毒程序又欠缺獨立監察組織制衡,難令公眾有信心。社區組織協會亦憂慮計劃會淪為檢控工具,市民私隱被侵犯,驗毒最終也難達致預防吸毒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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