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廉署專員湯顯明被指未有如實向立法會帳委會作供,帳委會昨日第四度傳召湯顯明解畫。湯繼續死撐就算有錯失也不涉誠信問題,聲稱出訪雲南已獲特首批准,就算擅自加插遊覽麗江行程,因該處屬雲南一部份,故不算違規;湯又承認有簽禁止「分單」申報買酒開支的申報表,但又稱不知廉署有禁止分單的規定。
記者:林俊謙
多名帳委會委員質疑湯昨日供詞前後矛盾、似「講大話」隱瞞事實,將要求湯再到帳委會解釋,帳委會主席石禮謙亦批評湯口供如「順口開河」,待今日廉政專員白韞六、廉署社區關係處處長穆斐文出席聆訊後再交代下一步行動。委員會昨沒處理湯之前涉提供不實資料問題。
湯顯明昨在律師代表陪同下,第四度出席立法會帳委會公開研訊。早前政府獨立檢討委員報告中,對湯違規外訪的調查結果,與帳委會供詞有極大出入。委員謝偉俊質疑,政府報告顯示湯出訪雲南前,曾刻意隱瞞擅自加插到麗江觀光行程,批評有關做法「無規無矩」、「自把自為」;委員黃毓民亦指湯做法明顯違規,有講大話之嫌,但湯辯稱由於麗江是雲南一部份,故「以為特首批准到雲南,即包括麗江在內」,又否認是「遊山玩水」。
認曾簽禁分單申報表
除外訪問題外,湯早前向帳委會作供時,曾堅稱不知廉署不能分單申報買酒開支,他昨日在委員追問下承認,任內曾簽署廉署2008年推出,規定不能買酒時分單申報的569號申報表格,但他竟說不知道表格背後用意和意義,又拒交代誰指示為他買酒的廉署社關處停用有關申報表格,陳克勤立即質疑湯口供明顯矛盾,「你簽過呢啲表格,點解可以話唔知(不能分單申報)?你係咪合埋眼,簽咗乜都唔知?」
亦有委員質疑廉署於2009年曾修訂「廉署常規」,規定員工要一併申報食物、飲品和小費開支,不能分單申報,湯以曾放假一個月為由,聲稱「記唔到、冇為意呢個修訂」;至於兩名廉署人員隨他到訪巴西,未經批准就升級商務客位一事,湯只承認是「行政失誤」,不肯承擔責任。湯聆訊後見記者,指就算有錯失也不涉誠信問題,「有錯就認,都係要睇睇我係咪能夠清者自清」;至於問到他是否覺得已名譽掃地時,湯顯明即神色凝重,靜默五秒開腔說:「清者自清,有錯要認、會認」,指會在適合時間全面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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