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報紙報導、影埋相,年青女子在銅鑼灣旺區靜坐商場外邊,神情呆滯,口唇邊有白色粉沫,企起身行路亦好似企唔穩,左搖右擺。路人見到,當然唔敢行埋去。如此場面,究竟發生乜嘢事呢,假若警察見到,有乜好做?
根據現時法例,警察冇嘢好做,最多係勸年青女子坐低,叫佢打電話搵朋友到場幫助。禁毒常務委員會昨天(九月二十五日)發表諮詢文件,希望開展廣泛社會討論,香港應該如何處理近年時興嘅21世紀吸毒問題(即年青人索K、索冰),警方是否對一啲有合理懷疑嘅個案,視若無睹,全不理會吖?還是立例授權俾警察可以在「社區驗毒」,好似當街查身份證咁樣,見到上述女子個案,就可以主動調查?
左丁山聽到呢個消息之後,對一位社工講:「授權警察進行社區驗毒,好可能引起人權組織抗議(一)警權太大,(二)侵犯市民人權噃,泛民主派會因此而反對嘅箒。」社工話:「我都係民主派,要求真普選,但我地同行、學校社工見到,自從學校可以要求學生驗毒之後,學生吸毒情況,已見和緩,學生吸毒數字逐漸減少,既然學校驗毒有效,推廣至社區驗毒有何不可?」
左丁山話:「問羅沃啟啦,人權大過天呀。」社工答:「我以為年青人之最大人權就係保障佢地將來沒有膀胱癌、沒有腎病、沒有陽萎、沒有小便失禁,及無須隨身孭尿袋孭一世。只要提早拉一啲吸毒青年,越早越好,我地就可以強逼佢地戒毒,直情係對當事人,對當事人父母兄弟姊妹功德無量,對得住納稅人有餘。講吸毒人士有不被強逼接受非自願醫療檢驗嘅人權,只係空講抽象人權箒,並無內涵。」
講到警權人權就茲事體大,人人意見都唔同,泛民主派應該持開放態度,讓旗下議員自由發揮,不將事件與政治綑綁,當然,一個大問題係何謂「合理懷疑」?警方要界定清楚,不容濫用,但好似上述女子口邊面上有白色粉末,神情呆滯嘅例子,應該算係合理懷疑啩?總之諮詢文件一出,意見必多,吸毒關乎下一代前途及二三十年後之醫療負擔問題,大家適宜關心多一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