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團反對整幢樓宇徵費模式

法團反對整幢樓宇徵費模式

【意見不一】
政府一直期望透過垃圾徵費,提高源頭減廢成效。本港約90%樓宇有業主立案法團或由物業公司管理,部份法團直言反對向整幢樓宇徵費的模式,認為有欠公平及為法團帶來龐大行政工作。居於沒有物業管理舊式樓宇的基層,則期望垃圾徵費訂於約30元的較低水平,坦言要自行將垃圾送到廢物收集站處理非常不便。

綜援戶:$30可接受

將軍澳唐明苑法團主席張國強認同,透過收費鼓勵市民減廢,但屋苑有逾千戶,每戶的垃圾數量不一,若由物業管理公司按量向政府繳費後,再由住戶平均攤分開支,並不公平。他坦言,若法團每天記錄各戶的垃圾數量,將為法團帶來龐大的行政工作量,他並不支持,認為政府有責任構思實際可行方案。
有逾1,900住戶的將軍澳清水灣半島早前參與世界綠色組織推行的廚餘回收試驗計劃,屋苑法團主席麥振強說,支持徵收垃圾費,認為每月幾十元可以接受。他認為按整個屋苑或整幢樓住戶計算較實際,至於費用會否納入管理費,仍要與管理公司商議。他正構思向政府申請資助,延續日後回收廚餘計劃。若清水灣半島全面實施回收廚餘計劃,每月要支付約6萬元至8萬元處理費。
居於旺角唐樓劏房的綜援戶曾女士指,現時租金已包括垃圾處理費,若每月徵收30至40元垃圾費也可接受,60元則太貴,她指若按量收費,會將垃圾分類回收節省開支。
《蘋果》記者

綜援戶曾女士願意支付約30元的垃圾費,但若每月徵收60元則太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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