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創作倡第四方案

二次創作倡第四方案

【本報訊】政府就《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豁免二次創作法律責任提出三個諮詢方案,由鍵盤戰線等關注公民二次創作權利人士組成的「版權及二次創作關注聯盟」昨天提出有別於政府建議的第四方案,該方案建議同時豁免非牟利或業務用途的「個人用戶衍生內容」,加上原有豁免戲仿作品的範疇,可有效保障大部份非牟利的二創作品,減少二創作者因版權法被起訴及調查的機會。

豁免法律責任

鍵盤戰線發言人卡夫卡指,第四方案的概念源自加拿大的版權法例,個人用戶衍生內容的意思是,由版權使用者因個人用途而製作的衍生作品。他們倡議豁免的是,二創作品若符合非為牟利或業務用途而製作、參考的原作無侵權及沒有傷害原作的版權利益,以及二創作品發佈時不會取代原作的市場等條款,法律責任方面應獲豁免。
版權及二次創作關注聯盟發言人胡千秋則指,政府拋出的三個方案均有缺漏,其中條文內「損害性分發」、「超乎輕微經濟損害」及「潛在市場」等均屬定義模糊的字眼,在欠缺清晰的界定下,二創作者始終不能排除被起訴的憂慮,未能全面保障言論及創作自由,並承認不奢想第四方案是完備的建議。
音樂創作人周博賢認同,政府提出的三個諮詢方案,雖然就戲仿作品提出豁免法律責任條款,但二創作者仍可能被檢控,檢控過程更是最困擾創作者的環節,故他認同聯盟提出的第四方案,加入豁免非商業及非牟利二創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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