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他人的離婚 - 畢明

消費他人的離婚 - 畢明

永遠記得,好友說離婚之後的幾年,每天像生活在車禍現場。炒車中。
肉眼看不見的兵荒馬亂民不聊生,輕輕濃縮成一點,落在眉頭似有若無的一顫,嘴角似笑非笑的一抿。三十幾歲人,成副百年身。那大概是攝氏零下三十度的冷靜眼神,視點幽遠得望穿恨水,我不忍不忘,那令周圍冷冽得連歎口氣都化成白煙的荒、也寒。自此對婚姻難民、離婚生還者都會得自動貼上"Fragile"標籤,提醒自己在看不見的傷口前要handle with care,尊重人家正努力堅強的脆弱。就算沒有對錯的血腥,都是血腥。
無論如何,都是給人生動了一個大手術,切割了兩個人太多生長在一起的千絲萬縷。就算有些「共同」壞了,麻木了變質了,都血淋淋。可怕又神奇荒誕,是太多不認識病人,沒看過病歷的,都有本事臨床解剖,指手劃腳,比當事人更當局。是名人明星,離婚當然成為消費品,放在媒體櫥窗展覽,主角的新歡舊愛真假正野史,一律翻叮復活陳列,無限創作。高度發揮魯迅所言的嗜血八卦看客精神,如Susan Sontag說「旁觀他人之痛苦」的「娛樂版」。
公眾人物的成名package,本來就包括私生活公眾化,是代價,「誰叫你賺那麼多錢!」時常聽見。是的,私生活誠可貴,自由更貴的,都成為公眾消費品,永遠在眾目睽睽下生活,是厭惡性行業,收些premium,合該。誰有能耐本事,像《麥田捕手》的作者J. D. Salinger一樣,舉世成名後永遠歸隱,老子就是不玩這馬戲!
匈牙利文壇巨匠Sandor Marai在《偽裝成獨白的愛情》裡寫,「從我們離婚的那一刻起,我就是他的敵人,我現在是,一直到我死的時候都是」,見骨。但簽紙一刻即開香檳,投入另一段愛情另一章新生,狂喜重生,當日賓客盡成看客睬你都儍,也是有的。
我就想,兩個人,什麼都不計,「grow」之一字,最難共同度過。不論你grow together,最怕 grow apart,日子過了就得成長。你向左長他向右長,一個長得快一個長得慢,失之時差,枕邊咫尺天涯,pillow talk要roaming,換了人間。
不如趁情濃,錄個「萬一分手video」,像寫一封信給八歲的自己,告訴他/她你現在怎樣,會否如願有否令對方失望一樣,就錄定一條短片給將來的離婚對象,用得着時或可減輕對彼此的殘忍。趁熱戀,就盡量亂說儍話,譬如「我當然覬覦你的美貌,貪戀你的肉體,難道因為你有內涵嗎?」然後大家笑作一團;趁相愛,就每天盡情姣騰騰香噴噴,內衣褲有咁性感得咁性感,擁吻有咁亡命得咁亡命,誰知那天,在某些荒涼裡,會感覺到看破紅塵的氣氛。
從不喜歡孤單一個唱得如何,可惜偏偏孤獨一個尋常如日出日落,高官出醜。為什麼愛情要偽裝成獨白?就是要人熟習孤單。溫柔尚存寂寞永生時,可把痛苦鍛造成無限透明,即使人變得無重如不能承受的輕,不存在於世。藝人也是凡人,沒有責任真人表演從此快快樂樂生活下去到永遠。有相聚,有分離,一起來,各自走,是人生,不必驚訝,無須詫異。
不過份交戲,有時是種功德,或者公德,起碼是惻隱。祝福所有相愛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