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的車,一部幾十萬,一個月車位月租,貴過你住的公屋的租金。」
這絕句來自一停車場貼出來的告示,炫富在前,恐嚇貓主在後:您有愛心,請將貓取走,車場內有閉路電視,您說您的貓有晶片,到時車主報警,您就要負責賠償車主維修的費用。論絕,這則告示堪比年前某地產代理廣告,四百多萬的商品,號稱「窮人恩物」。更絕的是告示用敬體的「您」,下面有個心,可用字如此傲慢刻薄,絕妙。
停車場主事人不知道如何肯定貓主是公屋住戶,又因此看不起公屋住戶,此事詳情不曉得,只是猜,公屋住戶養貓本來就屬非法,您不拿這個做文章,卻要兇人,數落人的家底,卻又沒有好數口。車位貴過公屋租金,自然。可是,一部車不見得必然要幾十萬埋單,二手舊款的,一兩萬也有交易。相反,一頭貓,若是純種的,品相好的,貴過您的車也不稀奇。怎麼?您看扁看準公屋戶養不起萬元貓?住公屋的,省去了私樓供款或貴租的負擔,剩下來的小金庫,隨時比私人屋苑的車主更好用。一般養樓又養車的普通人,可能才是弱勢社群好不好?虐貓事件不斷發生,有政黨社工以及愛護動物人士舉行晚會,發出保貓護狗的哀號;一直被虐的樓奴,其實也應該成立愛護樓奴協會,要有樓奴警察保護,不受地產商售後服務剝削,被濫收的管理費虐待。車位為什麼會貴過公屋租金?這問題是否問得多餘?地貴自然車位貴,車位貴,私樓自然不在話下。是的,習慣成自然,自然有人會不自覺地,拿自己不合理的待遇倒過來踩公屋戶;然後,從來沒想過,以受害者被綁架者的身分,看不起還沒有被綁的,是多麼可笑的事。車位為什麼那麼貴?凡可炒之物,越貴越多客然後又越貴。一樣東西,捱貴捱得慣了,就覺得貴得理所當然,只有價格觀而忘了價值觀,受害者用奢侈的代價買回一個奢侈的身分象徵,不炫一下實在雙重犯賤。而且,在這經濟森林裏,地產商的獵物,同時也是獵人,難怪會忘形得意。
此告示事件,有人大呼別往人家傷口上灑鹽,我看,是受了內傷的挖自己的膿撒向別人的傷口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