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阿里巴巴創辦人馬雲硬要香港監管機構放行其阿里式「合夥人」制度才肯來港上市,一直反對政府「開綠燈」的獨立評論員David Webb昨發表文章重申,監管機構一旦放行阿里,未上市及已上市的公司將「有樣學樣」,Webb更「舊事」重提,建議港交所(388)上市科與證監會的企業融資部合併,剝離港交所上市審批權。
由於以馬雲為首的一眾管理層僅持有阿里逾一成股權,但兩位外資股東雅虎與軟庫卻共持有逾五成權益,為保話事權,市場最先傳出阿里擬以AB股形式上市,但AB股已被香港叫停多年,因此馬雲抬出阿里式「合夥人」制度上市,即由管理層出任「合夥人」,這班「合夥人」操控阿里董事局大部份董事提名權,隨即惹來市場人士「圍插」。
指合夥人制對股東不公
Webb除講解AB股同股不同權的不公而於1987年被叫停,對於馬雲力撐的「合夥人」制度,Webb認為「合夥人」建議是「以小控大」,對股東絕不公平,充滿中國思維,他更直言,「每個管理團隊均覺得自己好獨特,但他們的控制權並不值得獲特別保護」。Webb又表示,若本港監管機構給予阿里豁免,讓創辦人或其合夥人雖持有較少公司股份,卻可擁有較多投票權,日後上市的公司或會提出同樣要求,而其他已上市公司亦可能提出投訴。
Webb又認為,本港應該趁阿里今次事件,重新檢討本港的監管架構,他建議港交所的上市科與證監會的企業融資部合併,新成立一個的「上市及收購局(Listings and Takeovers Authority)」,還認為這個「局」不應只是於每周四下午審議新股的招股文件,乃應該是一個全職的監管者。
2002年「仙股事件」後,時任財政司司長梁錦松成立專家小組,小組建議有利益衝突的港交所應將所有關於上市事宜的權力移交證監會,惟後來在政府干預下,最後維持不變。
有料放?想收料?入嚟【蘋果互動】啦!
【蘋果互動】是蘋果日報與讀者緊密互動、放料及收料的聚腳地。
http://fb.com/AppleDaily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