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本利在9月10日的蘋論〈四大電訊商 不要威嚇市民〉,寫出四大電訊商「靠嚇」,在經濟學上其實有解決方法;誠然一個開放競爭的市場,才是對消費者最有利的做法,然而如何做才是最好的方案呢?
林本利在文中提到,「即使電訊商在歐洲以天價投得3G牌照……收費依然十分低廉,在英國每月百多港元已有交易」;首先,這價錢於大部份供應商只能享有少量數據的電話月費服務,而非香港流行的無限上網服務;擁有3G頻譜的供應商之中,唯一提供無限上網的只有「3 UK」,而速度及網絡覆蓋卻遠不如香港;同級數的上網計劃,在香港只需要一半價錢以下;另一方面,英國的電訊服務之所以競爭激烈,原因是有大量小型的MVNO(Mobile Virtual Network Operator),即一些沒有頻譜卻租用現有3G網絡競爭的小公司;這些公司就有如今日的中國移動(香港)一樣,透過租用現有的3G網絡,去提供針對低端用戶的廉價服務;亦因此,真正要開放市場改善競爭,關鍵就在於政府如何鼓勵MVNO。
不比十幾年前的「百家爭鳴」,香港的流動通訊市場早已飽和,餘下五大在併購之中存活;小公司因為無法負擔天價的頻譜費,以及數以十億計的投資網絡費,令十多年前一度活躍於市場的小公司全面消失;如果政府再以高價拍賣頻譜,則必然拉高了平均經營成本,令小公司更難進入市場;一旦再有併購發生,五大餘下了三大,那麼在缺乏競爭的環境下,香港的數據通訊費用,必然會失去今日獨步全球價廉物美的優勢,到時我們又要埋怨「電訊霸權」了。
外國如何解決這問題呢?就是政府透過立例,規定買下頻譜的大公司,需以合理的價錢租給小型的MVNO;如人口和香港相約的北歐各國,就是透過這種做法去重新鼓勵競爭。同為亞洲四小龍的南韓,於2010年3月透過立法去鼓勵MVNO,在正式推行至今的短短兩年幾時間,其訂戶已經突破200萬人。當世界潮流是鼓勵競爭之時,香港又怎可以開倒車去收取天價牌費?不比十幾年前3G是新科技,到2016年這種舊科技能否吸引新投資者絕對成疑;因此要鼓勵競爭,為何不是即時立例推動MVNO,令電訊商之間可以靈活互相租用頻譜?萬一重拍之後所有頻譜被某大壟斷,那麼電視業界一台獨大的情況將會重演,絕非港人之福。
事實上觀乎全香港於電視、電台等公眾頻譜的問題上,從來不是經濟問題,而是政治;一些電視台、電台等以長期虧蝕而永不倒閉,另外一些想進入市場的公司,如王維基的香港電訊,卻苦等三年也沒有牌照,這說明了中共透過控制頻譜去達到控制言論的目的。流動電話以前只是私人通話,如今卻成為可以取代電台與電視的媒介,因此背後老闆是中國政府的中國移動,絕對令人有合理懷疑,要好像在中國大陸般,以政治目的來經營──舉例說,推動實名制、監控電話等等。亦因此,無論在市場競爭以至政治問題上,所謂收回三分之一的3G頻譜重新拍賣的建議,都對香港市民不利,我們必須反對到底。
林忌
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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