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被告人的強姦罪名是跑不掉的」,北京李天一(圖)輪姦案五名被告人律師之一趙運恒,日前向媒體爆料指,李在被捕後一個月內,至少有三次承認打人。其他被告還供述李在房間裏說:「兄弟,上!」
李掌摑受害人
趙運恒說,庭審調查證實,被害人楊女士在酒吧時並不願意跟五名被告人走,是經服務員張某勸說,才答應出來吃消夜,並說「張哥去哪,我去哪」。後來,楊在李家地下車庫時發現張已離開,便要求下車,李開始毆打,楊反抗,在車上用腳亂踢,被人用手「捂着她的嘴,摁着她的手,抽她嘴巴」;在酒店房間裏,因楊不願意脫衣服,李又掌摑她。同案被告供稱,李說「兄弟,上」,幾個人強行脫光楊的衣服,強行與其發生關係。該案將在月內作出判決,案中三名被告人表示認罪,每人賠償15萬元人民幣,已取得被害人的諒解。
《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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