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品質監控員去年因偷拍女子裙底被判囚七天,甫出獄卻再度犯案。早前為其索閱的報告指他是內向、愚鈍的人,社交能力又差劣,單身的他又缺乏親密關係,故在壓力下用錯方法滿足其性需要。裁判官認為他需要治療多於一切,判其接受15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需付1,000元堂費及按指示接受精神及心理治療。
被告張金泉(41歲)早前承認10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案發於去年11月7日,被告在銅鑼灣希慎廣場電梯上偷拍女途人裙底,當場被捕後被發現手機存有另外九條裙底影片,他更為每段短片命名為「索3白」、「旺22黑」等,他聲稱因欲得知女人的內褲顏色而犯案。
案件編號:ESCC2816/13
有料放?想收料?入嚟【蘋果互動】啦!
【蘋果互動】是蘋果日報與讀者緊密互動、放料及收料的聚腳地。
http://fb.com/AppleDaily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