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與特首選舉(前新聞工作者 溫嘉煒) - 溫嘉煒

阿里巴巴與特首選舉
(前新聞工作者 溫嘉煒) - 溫嘉煒

阿里巴巴計劃來港上市,創辦人馬雲領導的管理層,欲保留合夥人制度,以確保可以在沒有絕對控股權的情況下,保留董事會過半數成員的提名權,牢牢控制這家萬億企業,卻遭到證監會留難,拒絕為這種可能對小股東構成不公的股權制度開綠燈。馬雲喊冤有理,因為香港特區政府本身以至中央政府,正是這「合夥人」制度最大力的倡議者。
現屆特首選舉,提名權及投票權均由1,200人的選舉委員會擁有。「眾所周知」,除了部份開放予指定團體或界別人士投票選出的選委,以及由民選產生的立法會和區議會議員外,絕大部份選委界別,均屬小圈子中的小圈子選舉,方便中聯辦或親北京人士從中斡旋拉票,確保於選委會不會「失控」,選出不為北京首肯的候選人以至當選人。
這出發點與阿里巴巴的合夥人制度無異。馬雲指出,合夥人要「高度認同公司文化,並且對公司發展有積極性貢獻,願意為公司文化和使命傳承竭盡全力」。把「公司文化/使命傳承」換成「愛國愛港、擁護一國兩制」,把「公司發展」換成「特區發展」,不就是成為選委的「條件」嗎?

2017年普選特首,一如阿里巴巴尋求上市。北京拒絕放寬特首提名權開放給港人,由參照現時選委會組成的提名委員會,提名「愛國愛港」、不會與中央搞對抗的人參選特首,港人只能從中央間接欽點的候選人中選擇。阿里巴巴有意提出,上市後保留合夥人提名董事的權力,小股東則有權否決。相比之下,港人「普選」特首,較諸買一手阿里巴巴,權力更遜一等。
合夥人/提名委員會制度是好是壞,公說公有理。阿里巴巴的未來投資者必然憂慮:雖然合夥人制度或有助維護公司固有文化,但長遠而言,會否成為企業創新的絆腳石?不少研究指出,沒有足夠證據證明AB股權制度能為企業創造更高價值。同樣道理,香港若堅持小圈子提名特首,未來的特首會正面回應市民需要的急速改變,還是選擇討好北京,爭取提名委員會支持,確保自己能夠參選為上?
特首提名委員會及阿里巴巴的合夥人制度,實有異曲同工之妙。假如證監會以股權制度為由,拒讓阿里巴巴上市,特區政府是否應挺身而出,游說證監會大開方便之門,力撐合夥有理?

溫嘉煒
前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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