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應思考這個政權和上帝國的抵觸(自由撰稿人 林子健) - 林子健

信徒應思考這個政權和上帝國的抵觸
(自由撰稿人 林子健) - 林子健

早前發表「教徒犯法應被逐出教會」論的建制派牧師吳宗文又出場,日前在一個「公民抗命神學反思」講座中繼續為梁振英(中共)造神學,表示預先知道要違法(參與公民抗命)的牧師要考慮辭去教會牧師的職務。這無疑是對信徒再作一次誤導性的宗教灌輸。筆者可大膽地指出吳宗文無論是在神學或釋經上的處理都是十分荒謬和欠缺基礎。在講座裏,他只用四處《聖經》經文便能講到信徒要順服執政掌權者和尊重社會秩序制度,這種以偏概全的運用《聖經》手法令人髮指。相反地,我們隨時可找到多於四十處關於不順服執政掌權者的經文,但這並不是「量」的問題,而是我們應思考教會與信徒的身份和責任。
神學家豪爾瓦斯(Stanley Hauerwas)用「城邦(polis)」比喻教會,因她是真正的政治,以凸顯其另類性質。無論是猶太會堂,以至初期教會都是「一個處理社群事務的公共聚集的地方」。另一位神學家尤達(John Howard Yoder)更指出《新約》作者刻意用教會(ekklesia)形容他們的上帝國國民身份,而教會本身已意味着協商式議會的集體政治,當中的政治性多於禮儀性。但筆者要說明教會身份並非要取代任何政權,卻因其另類性,所以顛覆主流社會與政權的先存認知。我們可以細想,當教會和信徒宣稱耶穌是主,這已擁有上帝國國民身份,其本身是一種超越,超越地上政權及其法律的身份。因此,信徒要關心的並非是應否守法或是應不應該公民抗命,而是應把視線放在教會有彰顯上帝國、轉化社會不公義(罪)、保護弱勢、繼承先知傳統等責任。故此,是否守法不是信徒首要處理的問題,反而是要思考這個政權、這些法律與上帝國的牴觸之處來衡量,繼而轉化成各種行動。
或許是文化和習慣,又或是簡單、方便、易明的緣故,香港及華人信徒總喜歡問「得唔得、可不可以」;總徘徊在民間宗教那種模式,把所有問題陷入二元的關係,完全對信仰和經文不假思索,隨意用一兩段經文來做答案,罔顧歷史中的主耶穌和初期教會對社會改造的影響,忽略釋經和神學教育的重要性,同時放棄基督宗教的傳統大公精神,將教會和信仰置於個人及小圈子領域。由於香港及華人信徒喜歡簡單、方便、易明的非黑即白的二元論,所以才有吳宗文之流的牧師可大行其道,大放厥詞,為政權塗脂抹粉,利用信仰成為信徒意識形態上的統治工具。
筆者衷心希望信徒對信仰要有認真的態度去研習,不可隨便輕信部份牧師之言。在香港教會的處境,信仰內容往往被某些大型教會主導,並在傳媒的配合和吹噓下成為主流,騎劫信仰價值,壓抑神學的多元性。而信徒對神學探討的躲懶和忽視,更令「得唔得」式二元信仰弄成習慣,造就吳宗文等牧師有機可乘,用他的宗教語言模糊了信徒在上帝國的國民身份。

林子健
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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