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到底】
香港漁業聯盟總務姜紹輝指摘漁船不應非法拖網捕魚,但亦認為政府賠償「大細超」,造成不公,因禁拖網後本港近1,200拖網船可獲賠償由15萬至600萬不等,高低相差近40倍,逾七成漁民不滿提出上訴,但糾纏近8個月仍無結果。
漁船被迫泊避風塘
有拖網船近日被迫長泊避風塘無人理會,漸變成爛船,更有兩艘船因長期停泊失修而沉船或被偷,他不排除有漁民為生計而非法拖網。
姜紹輝稱賠償出現天地價,是因漁護署堅持全年不少於一成時間在本港水域作業才獲定義為近岸拖網漁船,可獲較高賠償。全港近1,200艘拖網船中,僅269隻被定義為近岸拖網漁船。不少漁船對署方定義不滿,有漁民更出示冰廠定單,證明在內地休漁期兩個半月內,他們仍恒常訂購冰塊雪藏魚穫,證明他們確有在本港水域捕魚,希望藉此翻案。
上訴處理近8個月仍無果,有漁民把拖網船長期泊在避風塘,單是維修費、看更費和續牌費,每月要一萬元。姜不排除有漁民為生計而偷偷拖網捕魚。他促請政府盡快賠償,解漁民困境。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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