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警覺】
非電訊盈科客戶的謝先生指,早前收到電盈一封手機服務賬單,惟收件人姓「鄭」,並非其家庭成員。他馬上向電盈查詢,職員卻反要求他提供證明,證實收件人非居於該地址,令他十分不滿,反問:「點樣先可以證明到嗰個人唔係住喺我度?」他覺得電盈要求無理,並懷疑地址被盜用,已經報警。
電盈表示,調查紀錄指上述賬單收件人過往是透過短訊收取電子賬單,惟其流動通話服務已於7月初暫停,故將最後一期的賬單以郵遞方式寄出。一般而言,如客戶登記流動通話服務時須提供住址證明。如收件人懷疑地址出錯,會請收件人出示住址證明以作核對。
通訊管理局提醒消費者須小心檢視電訊服務賬單,若收到一些不屬於自己或家人的賬單,應與有關電訊商澄清。如懷疑其個人資料及地址曾被他人盜用,應即報警。
檔案編號:0724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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