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麥齊光話齋,假如唔做局長就唔會被告。689搵阿強入局,累街坊效應明顯,應該道歉。
二,不期望其他人道歉,but,689是始作俑者,連半句sorry都冇,唔偏唔倚。
三,入局和出局太兒戲,感覺被玩。玩都唔緊要,但未玩完就丟,點都應該講句,唔好意思,玩大了你。
四,擺明是不情不願跳船,對方做吓樣挽留都冇,套戲換晒對白橋段亦冇通知。對唔住,五個英文字母而已,無理由唔識。
五,有合理原因支持,689是用紅牌保住打茅波那位隊員。失驚無神搬龍門,你估香港搞緊全運會?
六,有冇見過689道歉?一次都冇!人生點都應該有第一次,689的第一次,給我!
七,傳媒未審先判,689甫上床便把我踢落床,將我當成疑似腎虧。大佬,就算689你道歉,我八十歲的阿媽都唔肯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