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加利華埠有個耆英中心,平時舉辦一些耆英活動,諸如打太極、學唱歌,教耆英上網,提供場地讓耆英聚首。耆英中心的設立及運作沒甚麼可討論的,我覺得奇怪的是他們對「耆英」兩個字的解讀。原來,年過四十的人,便符合資格報名參加耆英活動。
四十歲壯年男女被喚作耆英,很難不令人聯想到某套電視劇引發的「驅風戀」討論。可見生活在中國人的社會裏,年齡壓力有多麼巨大。我的德國朋友有信心把女兒送進大學後才開始尋找自己的第二春,認為人生另一個階段展開了,那個階段可以多姿多采,可以有精彩故事發生,可以跟女兒一樣,有獨特魅力吸引異性。而中國人卻普遍認為一個人一旦過了某個年齡(綜合上述資訊,應是四十歲),所有慾望都變得可笑,所有慾望都不被尊重,所有慾望都應該被泯滅。所以他們用「驅風戀」去譏諷一個風情萬種的女人,只因她不肯「安份守己」、「安守本份」,做中國人認為這個年齡該做的事。
在香港,四十歲尚在搏殺期,Cool魔的眼神和張家輝的肌肉都足以殺死十八至八十的女人。因為香港人不敢老,我們生活在毫無安全感的世界,遲一日退休多一日安全感。在加拿大,老人福利好,晚年生活有保障,大家都不怕老,四十歲,不介意做耆英。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