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引領陳振聰決志信主的牧師潘文信,九年前兩度藉詞幫16歲女教友驅鬼,伸手入她衫內摸肚、乳房及頸。女教友以為是祈禱過程,一直將事件保密。至今年牧師辭職,她始公開一切。潘昨承認兩項非禮罪,獲現已25歲的女教友寫求情信呈堂,女教友直指潘「唔係衰人」,她打算今年結婚時找潘幫忙祈禱。
記者:李啟發
已婚被告潘文信(46歲)案發時於華惠神召會觀塘會堂事奉。2004年4月,被告在教會觀塘道舊址單獨幫女教友X驅鬼,趁X閉眼時摸她腹部至乳房,其間更揭起胸圍撫弄雙乳,過程長約15分鐘,X雖感震驚但沒告訴別人。約一周後被告對X重施故技。今年3月16日被告向教會請辭,10天後在寓所被捕。
另四項非禮罪不成立
律師在觀塘裁判法院求情說,當時是X感到鬼上身,故找被告驅鬼,情況有別於一般聲稱可作法驅鬼的非禮案。被告獲20名教友聯署去信法庭求情,X亦有替被告寫信表示已原諒他,提到「個個都覺得被告係衰人,但我覺得佢唔係」。
裁判官決定先索取背景等報告,押後至下月4日判刑,准被告保釋。涉案教會昨證實被告已離職,教會現一切正常。
此外,被告另被起訴多四項非禮罪,涉案事主Y(25歲)是被告的女教友兼下屬,被告昨否認該四宗罪受審。Y供稱被告於2009年趁祈禱時摸她胸口。去年11月至今年3月,被告三度於主講神學課程前叫她入辦公室,然後非禮,手法包括熊抱、壓她在沙發企圖脫她褲子,以及指插下體。
惟Y在盤問時承認,曾多次因教會外訪活動跟被告單獨共處酒店房,Y亦曾於女教友面前遭被告抱起,當時被告問「你唔反抗嘅」,Y答:「因為我好聽話。」
辯方指Y因在教會會議中,得知被告涉非禮辭職兼有婚外情,擔心被人知道自己是外遇,才告發被告。裁判官亦懷疑二人關係非單純,裁定被告該四宗罪全部不成立。
案件編號:KTCC27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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