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蕭芳芳當童星的年代,母愛不但神聖而且簡單,「世上只有媽媽好,有媽的孩子像個寶,投進媽媽的懷抱,幸福享不了」,人肉生產機器單單因為存在,已經擁有超然社會地位。任何成年女人不介意讓子宮正常運作,加上精蟲提供者一點點幫助,費時九個月就和三遷的孟母及刺青高手岳太太這些民間傳奇人物平起平坐,分配到比公務員更牢不可破的金飯碗,聖母瑪利亞式的香火理所當然食過世。天職有沒有濫用,虛名有沒有枉擔,誰也不會斗膽質疑,就像毛的信眾從來不會批評教主言行,只要信不要問。哪像今天的母親,憑着愛下死力護苗,非但讚揚一句也得不到,分分鐘還惹來嘲笑和辱罵。你看那位名叫夢鴿的軍裝歌唱家,寶貝兒子遭控告伙同四個損友輪姦民女,無論證據如何確鑿,她都力竭聲嘶企圖扭轉乾坤,既否認乖仔溝女曾經「實施暴力」(王立軍語,特別情商借用),也堅稱小霸王並非硬上弓,儀態盡失在所不惜,多麼可歌可泣,冇人性的網民竟把慈母罵個狗血淋頭,真是我見猶憐啊。
《我要...17歲》的好媽媽因為長期活在法治制度,兼且自幼慘遭小資風氣毒害,表現便沒有李太太奔放,感情密密克制,徹底體現布爾喬亞有分寸的魅力。乍聞尚未成年的女兒放學後下海做雞,再震驚在陌生人面前仍然保持七分冷靜,可是母女對質的一刻,忽然忍無可忍,憤恨嬲怒悉數訴諸拳頭,打完又馬上道歉,抱着心肝寶貝哭作一團。我覺得這是整齣戲拍得最好的段落之一,將新派家長的矛盾寫得淋漓盡致,五十年代粵語片慣見的打在兒身痛在娘心出其不意回魂,地母容顏頓時現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