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姦30女子 庭上爆粗無悔意台淫少李宗瑞判囚22年

迷姦30女子 庭上爆粗無悔意
台淫少李宗瑞判囚22年

「闊少淫魔」李宗瑞被判監禁22年4個月。這名涉嫌強姦、偷拍數十位女子的台灣富二代,昨日聽到判詞時,再無床上施暴時的浪蕩淫賤,反而臉色呆滯鐵青。然而無論是受害者還是台灣檢方,均覺判刑太輕,決意上訴到底。

現年28歲的李宗瑞,去年被踢爆利用下藥、醉酒等骯髒手段,迷暈數十位年輕女子到家中性交,並全程錄影,其中不乏女藝人和模特兒。被捕後,李還稱一夜情是「台灣夜店文化」,吊兒郎當,毫無悔意。
檢方經過一年偵查,認定至少有34名女子遭李宗瑞偷拍,其中30人慘遭迷姦。有6名受害者在遭到性侵犯時始終處於昏睡狀態,甚至發出打鼾的聲音;又有一位曾短暫驚醒,見到李脫光她的衣物趴在她的身上,曾大聲怒斥「What the fuck(你在搞甚麼)!」,但手腳軟弱無力,最終仍然再度昏睡過去。檢方因此認定女子遭下藥迷姦,故而以重罪起訴,求法院判刑266年半,並按照台法律規定最高的30年刑期執行。

李宗瑞到達法庭時全程佩戴口罩,闊少形象盡失。 台灣《蘋果日報》

前女友:他可判200多年

台北地方法院雖然在庭上痛批李宗瑞令人身心受創,犯後又否認罪行,甚至將偷拍光碟視為戰利品來收藏、賞玩;但最終卻出乎意料地予以輕判。法院認定,雖然部份受害者有哭泣、抗拒的行為,但她們的毛髮送驗後並沒有毒物反應。因此她們有可能是因為醉酒導致意識不清,無法判定李有下藥強制性交的行徑,不構成加重強制性交罪。除此之外,還有女子與李宗瑞上床是兩情相悅,不但談笑、為李口交,還聽從男方指示變換性交體位,環抱、接吻、愛撫,當李宗瑞問「喜不喜歡」時,還回答「喜歡」,因此這部份也不符合強姦的標準。法院因此最終僅給出22年4個月的較輕判決,其中更有3年10個月的刑期可由罰款代替,又判處賠償金1,425萬元新台幣(下同,約371萬港元);不僅刑期較短,且賠償金也大大低於原告要求的7,500萬元(約1,953萬港元)標準。
台灣民間大呼不公,一名受害者的代理律師賴芳玉狠批法院「做出對李宗瑞最有利認定,令人失望」;而另一名受害者則又氣又哭地痛罵刑期太短,擔心李宗瑞出獄後會找她報仇。李的前女友Cora同樣怒斥他的罪行完全可以判200多年,最後竟只判到二、三十年,讓她無法理解,誓要繼續上訴。

大批記者守候在台北法院外,等待案件宣判。

李宗瑞的代理律師鄒志鴻接受記者採訪。台灣《蘋果日報》

見滿庭記者呼「Oh my god」

不過最令人驚訝的是,得了便宜的李宗瑞竟然也不滿意,他聽到判決後臉色呆滯鐵青,頻頻搖頭。又告訴律師自己對結果並不服氣,將會上訴力爭無罪判決。他昨被押解到法院時被記者拍下落魄的模樣,身形消瘦,髮線亦後退不少。不過,當他進入法庭內看到全場的媒體時則非常驚訝,脫口而出:「Oh my god(我的天啊)!」隨即低頭問律師:「怎麼這麼多人?」律師告訴他宣判是公開進行,李就再爆粗口:「Holy shit(真糟糕)!」可謂公子哥模樣依舊。
台灣《蘋果日報》

李宗瑞三大罪判決結果


乘機性交罪:判監18年6個月;總計賠償12名被害人1,425萬元

妨害秘密罪:判監3年10個月

恐嚇罪:拘役40日
貨幣單位:新台幣
*
妨害秘密罪及恐嚇罪可用284萬元罰款代替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昔日帥氣的李宗瑞,風流不再。
台灣《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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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宣判,共判囚22年4個月,同時要向12名被害人賠償共1,425萬元
貨幣單位:新台幣
資料來源:台灣《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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