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遭報告唱衰 覆核要求律師會查郭炳湘狙擊新地非執董

不滿遭報告唱衰 覆核要求律師會查
郭炳湘狙擊新地非執董

【本報訊】新鴻基地產非執行董事郭炳湘指控另一名新鴻基地產非執行董事關卓然律師,多年前在提供郭炳湘兩名弟弟的報告中,對郭炳湘作出多項內容失實的嚴重指控,包括指郭炳湘的行為和決定「對新鴻基地產造成很大傷害」。郭炳湘認為關的行為構成專業失當,三年前向律師會投訴,律師會卻一直未有展開調查。郭炳湘遂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昨天押後裁決。
記者:蔡少玲

聆訊昨天於法庭展開時,雖然郭炳湘欲以匿名身份M進行聆訊,但是遭到法官拒絕。郭炳湘現時要求律師會重新考慮證據,並就其投訴展開調查。

指郭不按慣例做事

郭炳湘在誓章中提到自己於13年前,將來自胡關李羅律師行的關卓然引薦入新鴻基地產,負責新鴻基地產的法律事務,關卓然後來更獲委任為新鴻基地產非執行董事。及至2008年11月,即當郭炳湘不再出任主席後約六個月,關卓然向由郭氏三兄弟組成、專責檢討執行委員會權責的委員會提交報告,當中對郭炳湘作出一些評論,令郭炳湘十分不滿。
關卓然在報告中指出,新鴻基地產主席在作決定前,理應向執行委員會諮詢意見,惟實際上執行委員會由1977至2007年間,從沒有任何會議紀錄。郭炳湘認為,報告中多番提到他的行為完全與本性不符,包括不按慣例先徵詢執行委員會意見、作出令新鴻基地產受到傷害的決定等。

律師會稱理據不足

郭炳湘稱,在2009年1月至2010年7月期間,曾經多次要求關卓然就上述指控交出證據,惟均被拒絕。郭炳湘在誓章中續指,一份對他作出多項嚴重而失實的指控,出自如關卓然一般資深的律師之手,對他造成侮辱和貶低。
郭炳湘為此於2010年9月向律師會投訴關專業失當,惟律師會一直未有展開相應調查和聆訊,態度模稜兩可。
律師會代表昨天指,郭炳湘之前提交的理據未足以讓律師會展開調查,該會至今亦未有最後決定。郭炳湘若認為有需要,可以展開民事訴訟。
案件編號:HCAL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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