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諮詢文件提出,居於環境欠佳劏房的17萬人應優先照顧,並建議當局應對劏房加強執法,以及對劏房實施發牌或登記制度。但對於如何加快劏房上樓,卻未有提出任何實質建議。劏房住戶則擔心,發牌監管,又不協助他們上樓,只會推高劏房租金。
督導委員會建議,當局應按建築物條例,對劏房加強巡查及執法,而對劏房推出發牌或業主登記制度,長遠而言可改善劏房的安全標準和居住環境。政府亦可進一步研究在市區臨時空置土地上興建過渡性房屋,暫時安置受執法行動影響的劏房戶。
劏房戶憂推高租金
劏房住戶認為長策會的諮詢文件並無帶來任何好消息。岑先生一家三口居於銅鑼灣一個約70呎劏房已三年,月租去年由3,500元加至4,500元,加租幅度近三成。岑在寫字樓工作,加上太太兼職,總月入約14,000元,但六歲兒子威威剛升小學,書簿雜費加上屋租和日常使費,每月難有積蓄。他自四年前申請公屋,至今仍無回音,房署指連凶宅亦未能提供。
他認為規管劏房,發牌非上策,「發牌佢(業主)要裝修執過晒,用咗嘅錢又係轉嫁番我哋」,租金管制則較好,「最好限住每次加一成之內……租金負擔真係好大」。如政府願提供臨時房屋,他希望當局能按家庭人數劃分單位大小,其三人家庭獲安排250呎單位已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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