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師涉偷肥牛上訴得直

牧師涉偷肥牛上訴得直

【本報訊】基督教團體恩光使團總幹事林鏡初牧師,疑於今年初在藍田一間超級市場盜竊總值37元的肥牛和肉丸,經審訊後被定罪判囚三周,緩刑三年。
林鏡初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法官昨天指出,林可能出於失魂才沒有付錢,判他上訴得直,撤銷定罪。林聞判後與在場十多名支持者擁抱及致謝,然後集體祈禱。

稱遊魂誤以為已付款

義務代表林鏡初(53歲)上訴的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昨天指,從超級市場的閉路電視片段可見,林與店員討論買肉事宜,後來在他人面前將肥牛放入公事包,顯見林沒有偷竊意圖,只是一時遊魂,誤以為已經付錢。
此時,張達明的手機突然於法庭上響起,他隨即以此作例子,表示自己明明知道進入法庭前要關掉手機,偏偏就因為遊魂而沒有做到。
張達明亦指,原審裁判官在覆核判刑時,曾經指出林「卑鄙地說自己是虔誠教徒以博取裁判官信任」,張認為裁判官的說話旨在為其重判作出解釋,要求法官對此作評論,但是遭到法官拒絕。
案件編號:HCMA2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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